汽车销售商签了试驾协议就能免责吗?试驾致路人母子1死1重伤!
近日,在上海一女子试驾汽车时,突然冲向人行道撞上一对母子,导致一死一伤。目前肇事司机已被警方控制,事发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蔚来汽车一工作人员表示,当时是一名女顾客在试驾,还有公司的工作人员随车陪同。可能是因为事发地人口稠密,该女子一时心慌误把油门当刹车,造成了一死一伤的事故。对此蔚来公司回应:试驾者需担责。同时,汽车销售公司与试驾者签订的《试驾协议》,就能在此次事件中真的免责吗?
《试驾协议》、《试驾同意书》的法律效力
在汽车销售活动中,为了更好的服务客户,让客户选择满意的汽车商品,提供试驾已成为汽车销售商的常规营销手段。当然,因试驾产生的交通事故亦逐年增多。试驾服务提供者在消费者试驾之前通常会与消费者签订《试驾同意书》,内容基本为:试驾人员在试驾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并服从公司提出的试驾要求,做到安全文明驾驶。否则,因此造成对公司或汽车的一切损失,将由本人全部承担。
但签了《试驾同意书》就能免责吗?在司法实践中,即使签订了《试驾同意书》,试驾服务提供者仍应对受害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方面,汽车销售商必须尽到经营者的合理注意义务,如审查试驾人员驾照、合理提示车辆特性、指导试驾路线、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等。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故在侵权赔偿领域,商家的《试驾协议》或许无法免除其应当承担的责任。
试驾驾驶员致人1死1重伤,触犯交通肇事罪吗?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罪并非属于完全的故意型犯罪,综观本案驾驶员即使是因为紧张,误把油门当作刹车在闹市区撞击了行人导致一死一伤,只要是满足了上述(一)的规定,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也涉嫌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了。
试驾者与汽车销售商侵权责任如何划分?
确定试驾者与汽车销售商责任大小时,首先应审查汽车销售商在试乘试驾活动中有无过错。作为经营者,汽车销售商有义务保证消费者的财产与人身安全,以及审查试驾者的驾驶资格与现时条件,保障试驾者的驾驶安全。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侵权需要确定侵权人的主观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损害发生的事实后果。本案汽车销售商提供试乘试驾是一种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对试驾者试驾汽车负有管理义务和注意义务,即便是因为试驾者操作不当造成事故,也应承担民事责任。
总之,在测试车辆驾驶体验和性能的同时,建议商家规范安排将客户带到安全广阔的路段进行试驾,切实保障大众与自身的人身安全,避免本就可以注意到的危险发生。试驾者同样要有安全意识,对于新手来说驾驶技能还不能完全掌握,更不要在未掌握新的车辆驾驶性能和体验的基础上,轻易的在市区繁华路段进行试驾,否则结果真的可能就是得不偿失的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