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年,沈律师十二月份办案手记
2024年12月5日,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开庭后,前往光大银行镇江分行调取某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关联公司流水,以抗辩法定代表人、股东并未转移公司财产。
2024年12月16日,代理原告就某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前往金湖县人民法院开庭。
2024年12月18日,前往腾讯公司调查取证。
2024年12月18日,代理原告前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就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立案。
2024年12月20日,代理原告前往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地杭州市萧山区社会治理中心就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立案,立案时根据案件需要,申请向法院开具《协查函》,调取被告户籍信息和房产登记信息。
2024年12月26日,持法院调查令前往金湖县公安局黎城派出所查询某案件信息。
2024年12月30日,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一审判决结果尘埃落地,当事人在涉案销售金额89万,被动到案,未被认定为主犯的情况下,经法院判决有期徒刑5年,罚金30万元,这也是本案能争取到的最低的结果,这也是判决下达后最后一次会见。
总结:回顾2024,时间即在每个案件的工作进展中逝去,虽然时光流逝,但得到了满满的一年的经历,迎击了很多不同的挑战。几乎所有承办的案件结果,在法律上、在结果上、在我内心衡量上,都给予了我正面的反馈。2024年在提供各类法律服务上,我没有遗憾。展望2025,挑战还在继续,让自己积累更多能量,办好更多案件,以换来更多当事人会心满意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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